各有關學院、部門: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滬教委科〔2020〕8號)要求,為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單位資格的普通高校(含附屬醫院、中外合作創辦的研究型高校)全職在崗科研人員。
(二)項目申請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項目類別分為重大項目、“冷門絕學”和非共識項目兩類。
(四)重大項目實行678遴選、根據限額擇優推薦申報,由678集中報送。
(五)“冷門絕學”和非共識項目實行678遴選、擇優推薦申報,需詳細說明推薦理由,且需附相關領域2名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專家的實名推薦意見。
(六)項目申請人當年只能申請主持1項、參與1項。
(七)在申報截止日之前尚未辦理結項手續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及重點類項目(含重大項目及課題、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科學中心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重點支持或集成項目、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及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全國教育科學研究重大項目,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本年度科研創新計劃。
(八)在申報截止日之前承擔在研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負責人,不得申報2023年度科研創新計劃。
(九)同一項目或同一研究領域內容高度相近的項目此前已通過其他渠道申報或獲取市財政性資金支持的,應主動說明。沒有主動說明的項目申請人,將納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十)2022年度已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及重點類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及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全國教育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的申請人,不建議作為主持人申報本年度科研創新計劃。
二、研究周期、資助額度
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5年,采用定額補助方式,立項數和資助力度見下表。
|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 自然科學領域 |
立項數 (全市) | 資助力度 (每項) | 立項數 (全市) | 資助力度 (每項) |
重大項目 | ≤17項 | 5年累計不超過75萬 | ≤52項 | 5年累計不超過300萬 |
“冷門絕學” | ≤4項 | 5年累計不超過50萬 | | |
非共識項目 | | | ≤4項 | 5年累計不超過100萬 |
項目經費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經費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級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執行。市教委將采取“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的方式,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項目實際經費以評審核定金額為準。
三、申報方式
1.請項目申請人在申報前,認真學習《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滬教委科〔2020〕8號)(附件1)及《上海市市級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滬教委財〔2019〕73號)(附件2)。
2.進度安排
●即日起至7月31日
請項目申請人填寫《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3)和《2023年度上海市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4),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項目電子版發至blueking@shnu.edu.cn,自然科學領域項目電子版發至doublerong365@shnu.edu.cn,紙質版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 8月1日至8月14日
678整理匯總申報材料,並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初步擬定本年度上報項目。
● 8月15日至8月19日
在社科處和科技處網站公示本年度上報項目。
● 8月22日至8月26日(9:00-17:00)
已通過公示的項目申請人登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網上申報。
● 8月26日前
項目申請人須提交在線打印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一式二份(用A4紙雙面打印、復印,帶有水印,左側裝訂。非由申報系統軟件打印的、或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申報過程中,若有問題及時與科技處、社科處聯系:
科技處聯系人:沈蓉蓉
聯系電話:64322117 E-mail:doublerong365@shnu.edu.cn
社科處聯系人:李正平
聯系電話:64321772 E-mail:blueking@shnu.edu.cn
科技處、社科處
2022年7月4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滬教委科〔2020〕8號)
附件2:《上海市市級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滬教委財〔2019〕73號)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
附件4:2023年度上海市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