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的精神,不斷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教育的公平公正🍅,切實解決教育收費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根據滬規費辦[2013]第2號《關於本市2013年秋季規範教育收費自查和檢查的通知》要求🧟♂️,在校內開展一次普遍自查自糾的專項活動,自查自糾的具體範圍如下:
1.教育收費公示情況;
2.是否存在違反自願原則收費或違規代辦收費的問題👱🏿♀️;
3.是否存在代辦收費未及時清退問題👳🏼♀️;
4.是否存在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初次辦理)、押金、保證金問題🤖📀;
5.是否存在財務票據使用不規範問題;
6. 是否存在以研究生培養機製改革為名🧑🏼🚀🙎🏿,向安排財政撥款研究生收取學費的行為;
7.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校舍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或自行組織針對中小學生補課收費問題;
8.是否存在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合作辦學📢、示範性軟件學院等名義亂收費的行為;
9.是否存在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製外違規招生並收費的行為;
10.是否存在成人教育及自學考試超標準及自立項目亂收費的行為。
各學院👩🏼🎓、各部門請在2013年9月13日前開展自查👃🏻🧑🏻🔧,通過自查尋找是否存在的違規收費問題➿。如有問題請致電財務處🫰🏻:64322540或通過電子郵件反映相關情況(電子郵件請發至 jiaoyan@shnu.edu.cn)🕯。
財務處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